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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035196號徐昆田之113年5月15日拍賣通知(第2次)1件。
灣雲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
發文字號:雲院仕111司執丁字第3519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徐昆田之113年5月15日拍賣通知(第2次)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35196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徐昆田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囑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拍賣 (該公司以 年度雲金職 字第 號受理),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意旨為:債務人所有之不動產,現訂於主旨所述日期進行拍賣。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4 日
民事執行處丁股書記官鄭景徽
- 發布日期:113-04-26
- 更新日期:113-04-26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